两会李干杰部长答记者问整理【大气篇】
问1:生态环境部和环保部有什么区别
这一次的改革方案很好地解决了两个问题(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生态环境部的组建从监管者的角度总结一下,有“五个打通”,把原来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统一起来:第一是打通了地上和地下,第二是打通了岸上和水里,第三是打通了陆地和海洋,第四是打通了城市和农村,第五是打通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也就是统一了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新的生态环境部不仅仅只保留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还有比较大的变化。
问2:生态环境部大气防治基本思路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主要包括大气方面的比如优良天数比例、PM2.5下降比例,第二类目标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主要包括大气方面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方面,要抓紧制定发布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问3:“大气十条”的后近五年工作措施及成果
第一,大气环境质量五年来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升。五大目标都是超额完成。
五大目标全部实现
第二,有力推动了重点领域结构优化,尤其是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这三大领域。这五年,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在钢铁和煤炭两个领域进步是非常大的,成绩是非常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给出了具体的数据,钢铁是1.7亿吨以上,煤炭是8亿吨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达到7亿千瓦,占比达到了71%。这五年,淘汰了燃煤的小锅炉20多万台,黄标车、老旧车2000多万辆。另外在一些重点区域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有效举措,比如说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范围内,煤改气、煤改电完成了470多万户。
序号
目标
结果
1
全国338个地级城市PM10平均浓度要下降10%
全国338个城市PM10下降了22.7%
2
京津冀作为第一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要下降25%
京津冀PM2.5下降了39.6%
3
长三角区域PM2.5浓度要下降20%
长三角PM2.5下降了34.3%
4
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要下降15%
珠三角PM2.5下降了27.7%,且连续三年低于35微克/立方米
5
“京60”,就是北京市PM2.5要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改善目标
低于60,达到了58微克/立方米。
第三,大气污染防治新的机制基本形成。一是开展环保督察、专项督查、专项巡查,实施量化刚性问责这些机制,使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到了实处,大家都动了起来。二是在重点区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也发挥了比较好的成效,还有,在强化科技支撑方面,也建立了机制。比如说,去年开始实施的重污染天气成因与治理攻关专项,科研机制正式建立,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投资方面,初步建立了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的投资机制。过去五年,中央财政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整个投入就超过600亿元,达到633亿元。
问4: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
在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里面已经有了一些整体目标的设定,会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研究深化,有些目标保持不变,有些目标会有适当的提高。比如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80%。PM2.5的下降比例,未达标城市以五年为基点,262个城市要下降18%。近两年环保部治理力度较大,效果较好,已经大大的超过了序时进度,两年已经完成目标的15.8%,生态环境部后期工作会在在这个基础上提高要求。
问5:督察是否会有一阵风的现象
中央环保督察是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都是在总书记亲自关心、指导、领导下进行的。督察成效主要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党委和政府对这项工作确实高度重视。31个省份都成立了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其中有18个是由党政两个一把手来担任组长,其他的要么是由党委一把手,要么是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应该说,一把手亲自抓就为我们督察整改能落到实处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保障和支撑。
第二,确确实实解决了很多的突出问题。在督察报告清单中统计了一下,有2147项整改任务,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998项,占比将近47%。其他的整改任务也在有序推进中。
第三,在整改的过程中,严格督察问责、追责问责。追责问责在整个环保督察中,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进驻期间边督边改的过程中督察问责,各地都进行了发布。统计一下,四批下来追责了大概有18000多人,量还是比较大的。第二是随着督察报告一起下去的,移交给地方,要求追责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到目前为止第一批、第二批已经基本结束,第三批、第四批正在进行。第三个层次是在整改期间又发现有新问题,也是立即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第四,完善长效机制。中央环保督察以后,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相关的一些工作领域建章立制,经统计大概有330多份,平均每个省10多份。同时,各地还按照中央的模式建立起省以下的环保督察机制,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6个省建立并且实施了省级环保督察,就是国家督省、省督市县,也见到了很好的实效。
问6:中央环保督察后期工作
新的生态环境部,其中非常明确的一项职能就是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近期,正在考虑怎样把今年的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后期的中央环保督察继续开展好、发展好,今年具体的几项工作如下:
第一,准备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的“回头看”。大家关心的原来列了单子的问题,整改得怎么样,要“回头看”。
第二,结合“回头看”,还要针对一些地区、一些省份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会把“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尽可能结合到一起。
第三,研究完善有关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规定、制度,推动这项督察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使得将来能够作为一个长效机制,平稳健康发展下去。
第四,加强对省一级开展环保督察的指导和督促。目标是2018年各省份的地方环保督察机制都能够全部建立,并且能够实现所有地级市环保督察的全覆盖。
问7:新环保法实施三年成效
新环保法是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1月1号开始实施,到现在为止是三年多一点的时间。号称历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三年多的实践证明,这部法执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产生的影响都是环保历史上最好的。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新环保法出台,这几年执法手段、执法规定有了很多的增加,包括“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等,支撑了执法工作,支撑了执法力度的加强。2017年相比2014年,全国查处的违法案件,2017年有23.3万件,相比2014年增加了180%,去年罚款是115.8亿元,相比2014年增加了265%。从这个数字上能够看出来执法的力度今非昔比,大大增强。
第二,执法手段不断丰富。一方面行政手段更加多样,包括督企、督政,督企有强化督查、巡查,督政包括环保督察、专项督察,还有约谈、限批、通报、挂牌督办这些手段,这是在行政手段方面。在司法手段运用方面,也是更加顺畅。充分运用刑事民事等多种司法手段,执法更有成效,在这个过程中,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给予了很大支持。移送公安部门的案件,2017年有两类,一是行政拘留,一是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分别有8600多件和2700多件,比2016年第一类基本上是翻了番,增加了112.9%,第二类增加了35%。2017年还支持相关公益组织,提起了五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从形式上来说,手段确实是不断丰富的。
第三,执法方式不断创新。在执法过程中间,广泛应用一些技术手段,包括遥感、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来支撑开展执法活动。在京津冀“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我们还实施了热点网格技术支撑,所谓热点网格就是把区域划成3×3公里的网格,在这些网格里设置一些监测设备,一旦网格里污染有异常增高,立即就派人去进行监督执法。所以从执法方式上,广泛采用的这些新手段,也有了很大的增强。
第四,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对做好环境执法、做好环境保护来讲是至关重要的,这几年进步很大,2017年环保部通过电话、微信、网络接到的举报就有17万件,比去年是翻了番,是2014年的3.5倍。过去只有几万件,3万多件、3.8万件,去年达到17万件,可见公众的参与,一个是积极性大幅提高,另外一个也确实是有了渠道,基本上接到的这些举报都是有一算一,都要责成当地进行处理,有些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都是一盯到底。
第五,执法成效不断显现。从环境质量的改善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在企业守法的一些效果上也能够显示出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新环保法实施短短的三年,确实是效果很明显,也相信将来它会发挥更大的效果。